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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制度为联系秦汉与隋唐制度的“桥梁”。在这四百年的纷乱中,秦汉制度如何演变为隋唐制度,特别是北朝制度对隋唐产生的影响,受到后世学者注意。笔者试以北魏地方制度中的都督制为题,来探究都督在北魏的发展及其对后世的影响。都督起源较早,于东汉时已有之。都督制的定型则在曹魏黄初年间,其形成标志为:都督职衔基本固定;督区的相对稳定;都督由差遣转化为正式职官。西晋都督制的发展,日臻完善。晋末永嘉之乱,中原正朔南迁。在继立的五胡政权中,都督制与其民族制度结合,较好地发挥了军事镇戍的作用。北魏道武帝时,开始设置都督。北魏都督在承袭魏晋制度的基础上,又结合本民族自身的制度,使都督制呈现出新的特点。如都督与军镇制度的结合。随着北魏国家势力的壮大,都督的设置也更为普遍,先后在其统治区形成了11个比较固定的督区和一些散见督区,这也当为北魏都督制形成的标志,时间则为太武帝拓跋焘时。各个时期都督制的发展表现出了不同的特点,从其国家所任命的都督中也可以看出北魏政权所面临的历史任务。南朝都督有都督、监、督之类的划分,北朝兼采南朝。然北魏所授都督者,监与督者甚少。为区别不同都督的权力,北魏在授予都督时,将都督与所督州数紧密结合起来,表现为都督三州者为多。都督于其督区不仅有军事权,还有行政权。行政权的获得,增强了都督的权力,并使其向一级地方政权转化。此类都督管理少数州,其能力尚可;但三州、五州甚至二十州者,其精力必不够。特别是在六镇乱后,这种问题更加突出。故尔朱荣在镇压叛乱时,便率先仿效军府而为其督府置佐。此后,京畿大都督开府置佐当为沿袭尔朱氏大都督府置佐而来。东魏时,当州都督者也开府。地方政治制度渐次形成督府、军府、州、郡、县的五级政权。北魏都督还与后来的府兵制有着许多联系。北魏后期,镇民扰动。国家为镇压叛乱而开滥赏之风;以及权臣(尔朱荣、高欢等)出于控制朝廷之私意,这些因素加剧了都督的分化。中央则出现亲信都督、京畿都督(这类都督先后被当权者加以改造后进入禁卫系统,而形成了之后的禁卫武官都督);地方上则有防城都督、防郡都督、防乡都督。都督制趋于式微,并日渐失去了它原来在国家中的作用。鉴于此,北魏国家开始采用以都督结合行台的方式,来发挥军事平叛的作用。这种行台制度被之后的北齐承袭和发展。而北周则将都督制改变为总管制,至隋禅周,又将总管制推行于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