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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综合国力大大增强,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在此期间,服务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服务业的就业比重也不断上升,它已成为吸纳全社会新增劳动力和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的主要渠道。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从1980年的13.1%上升到2003年的29.3%,净增加从业人员16277万人,年均增加就业岗位707万人,是同期第二产业净增加就业人数的近两倍,并且,这种趋势还在进一步加强。从国际趋势来看,发达经济大都是以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现代服务业是新经济的体现者,是新知识、新技术的孵化器,制造业竞争力的提高日益离不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因此,发展服务业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 加快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有利于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推进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适应全球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然而,在产业提升、结构转型的进程中体制性的障碍变得日益突出。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编制的“‘十一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选择”一文中特别提出了要全面推进体制的创新,该文指出在“十一五”时期,不仅要实现既定的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一方面,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新型产权制度、培育要素市场、推进垄断性领域改革,使国有经济产权更加明晰、权责更加分明,要素流动性明显增强,放宽垄断性行业和领域的市场准入,使政府控制和通过行政手段分配的资源减少并转由市场配置,以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释放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另一方面,把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的分开,在抓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使政府真正成为优质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良好经济社会环境的创造者、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为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和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通过推进投资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和土地管理等关键领域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