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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末,少数民族纷纷内迁,晋室倾覆后,中国北方进入各族政权分立之世。少数民族势力与血液的融入,使得这一时期的局势格外复杂,多种文明之间的接触和碰撞,为各族人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也为他们之间的进一步融合发展提供了机遇。民族问题是十六国时期的焦点之一,学者们从各个角度研究了这一时期民族融合及其对当今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意义,在吸取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拟以十六国前期汉族官员的任职情况为切入点,研究汉族士大夫们在少数民族政权中的职能和地位,进而探索这一时期的胡汉交往和胡汉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十六国前期四个政权中的七大主要官职系统,使读者初步了解这些官职掌握的权力及其地位。其次论述对这些官员族属的判定方法,主要通过史书记载、官员籍贯郡望、少数民族姓氏、前人有关研究成果以及合理推断等五种方法,官员族属的判定是本文立意的基础。第二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主要以七大官职为纵线,以四个少数民族政权为横线,分别列举史书中记载的胡汉官员,统计列表,并简要分析每一政权中该官职的任用情况。这一部分主要就是对所有官员进行梳理,从而在具体统计数字的基础上得出结论。第三部分,对上一部分的任职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主要从各官职的总体人数、胡汉官员的族属以及官员的个人身份这三个方面进行比较,从而总结出汉族士人在各少数民族政权中的总体任职情况。最后是对上述情况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主要从统治民族的汉化水平和统治者对汉族士人的政策,以及汉族士人对少数民族政权的态度及选择等方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