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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的手段包括关税措施与非关税措施,随着贸易自由化的不断深化,传统关税措施的作用正在下降,而20世纪70 年代以来,非关税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非关税措施的种类主要有:数量限制、原产地规则、动植物检疫措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保障措施等。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及对人权的关注,与贸易相关的环境、劳工标准也有演化为非关税措施的趋势。鉴于非关税措施常常用于保护本国市场,阻碍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均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对各国的非关税措施制度进行规范。另外,一些区域经济组织,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在促进相关国家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也将各国政府管理对外贸易的水平推向新的阶段,并且丰富、发展了非关税措施制度。中国政府于2002年11月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于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现东亚地区的贸易自由化。根据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24条的规定,在自由贸易区内必须消除关税措施及其他限制性贸易规定,这意味着区域内各国政府主要依靠非关税措施来管理对外贸易,因此制定相对完善、科学的非关税措施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顺利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非关税措施的构建,应在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定的框架内,参考其他自由贸易区(如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功经验来制定。基于以上认识,本文对北美自由贸易区的非关税措施进行分析,并就如何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非关税措施提出自己的观点。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概论,首先介绍了一些常见的非关税措施,其次分析了非关税措施的特征、分类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为进一步研究非关税措施打下基础。第二章讨论北美自由贸易区的非关税制度。本章重点研究了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保障措施、动植物检疫措施和原产地规则制度。本章将保障措施制度分为程序规则与实体规则进行分析,并与世贸组织法进行比较,指出它的特点;在分析动植物检疫措施时,运用案例分析法来说明相关的法律问题;原产地规则是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核心非关税措施,本章主要集中在实质性改变标准,对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标准进行了分析比较,并指出了优缺点。第三章介绍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劳工、环境条款。与贸易相关的劳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热点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尖锐的分歧。北美自由贸易区在解决上述问题时做出了新的规定,本章分析了《北美劳工合作协议》与《北美环<WP=3>境合作协议》,第四章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非关税措施的制定提出建议。首先介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现行非关税措施制度,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然后具体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规则、保障措施的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