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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问题总是和FRAND承诺联系在一起,借着移动互联网络技术的近十年的红利期,因FRAND许可而起的争议在近些年呈现高发的态势。FRAND原则来源于反垄断法,最初是为了避免专利权人的专利劫持,后来逐渐从一项限制专利权人的义务逐渐演变为对FRAND许可双方都适用的客观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施加反垄断的压力已逐渐成为一种特殊的“反向劫持”。随着时代的发展,标准必要专利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因此,研究FRAND和反垄断在司法实践中的关系,借鉴国外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的FRAND许可经验,探讨我国标准必要专利FRAND原则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在案例选材的广度上,本文借鉴了世界主要国家有代表性的、足够数量的案例围绕主题进行展开,并非基于个别案件或者几个案件的评述和整理。本文综合各国标准必要专利诉讼案件进行比较研究,不仅参考了早先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部分FRAND案件,还引用和借鉴了较多2013之后至2018年本文完稿前最新的各国标准必要专利判例。本文第一章通过司法认定探讨FRAND的法律含义,包括了FRAND的历史和目的,明确了FRAND承诺是一种合同义务。第二章主要论述FRAND和反垄断的异同,阐述符合FRAND的许可必然不受反垄断法的规制,而被反垄断法规制只是认定某些许可并非FRAND的充分而非必要条件。第三章总结了2013年之后FRAND许可涉及反垄断的四个裁判焦点问题:一是SEP许可范围如何确定才符合FRAND,二是FRAND许可费率参考的因素,三是FRAND无歧视的标准,四是禁令颁发的条件和形式。围绕这四个问题,本文比较了中外判例的不同认定,随后得出本文推荐的处理方法。比较现有研究而言,有关许可范围的FRAND问题和无歧视的标准是本文有新意的部分;在许可费率方面,本文以直观可视的图例形式展现了FRAND费率和反垄断法规制的许可费率,从抽象到具象总结了“专利劫持”和“反向劫持”对实际许可费率的影响;有关禁令救济,本文的探讨引入了请求权基础的分析和美国法院对外国法院的禁诉令,并做出了一些大胆的有关国际司法冲突的假设。在论述的角度和比较的方法上,本文最重要的独创之处还在于:在FRAND和反垄断既相关又不完全统一的总体逻辑下,将四个不同的诉讼焦点结合在一起进行司法实践中的论述和分析,力图通过不同案件在裁判方法和要义上的比较、相同案件在不同法域的对比来多层次地呈现本文的主题。第四章中为解决FRAND争议提出了一些可能的优化方法,包括立法层面、完善证据制度和针对我国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进行强制备案等,还建议国内的标准组织完善其知识产权政策,以便为司法环节提供一定的便利,避免专利劫持和反向劫持对司法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