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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深化建筑工程计价改革,规范计价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国建筑市场向国际接轨的重要体现。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一种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能真正实现“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出台以后,初步实现了我国工程计价模式由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转变。2008年,建设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又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但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我国起步比较晚,还属于新生事物,在应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法律、法规及制度等相关环境的不完善,制约着计价改革的深入和发展,严重阻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我国的推广应用。本文针对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宏观环境、中观环境、微观环境三个层面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其中,宏观环境方面主要是指国家层面的法律及制度建设等,其主要内容包括招投标制度、工程担保制度、工程保险制度以及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等方面;中观环境主要是指企业层面,分别从施工企业、招标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方面进行分析;微观环境主要是指规范本身以及合同示范文本等。最后,分析影响和制约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行和应用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应用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建立了基于模糊综合评价与层次分析法的资格预审模型、基于价值工程与层次分析法的评标模型以及基于PDCA循环的企业定额动态管理体系,为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及企业定额建设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