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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技术、移动终端技术的不断发展,传媒产业进入了新媒体时代,以传统媒体为代表的具有新闻采写权的媒体不得不面临着一种须与网络媒体、自媒体等新型媒介形式“共分市场”的局面。新闻作品作为大众媒体的核心资产,因具有思想观念的独创性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也是其与“时事性新闻”的不同之处,不仅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播和舆论引导价值,又兼备即时、广泛传播的诉求。然而,技术的不断进步带来的不仅是新闻作品传播范围的扩大,同时也造成了其他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随意转载与使用行为,面对层出不穷的侵权、盗用、乱刊乱载现象,新闻从业者的维权之路也分外坎坷。尽管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版权法体系,权利人可供援引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是详尽备述。然而我们仍然意识到,仅仅依靠版权法对新闻作品的版权进行保护是不够的。目前我国现行的版权许可制度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授权许可等方式,但是在各项制度的相互衔接和具体运用上,还是存在着难以实现新闻媒体权益诉求的情况。因此,我们要从媒体行业现状、新闻作品版权使用情况、媒体自身发展需求以及媒体所承担的社会职能着手,为新闻作品的共享与使用困境寻求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法,得以平衡、协调权利义务双方主体的关系。注意力经济时代,基于提升自身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需求,新闻媒体在一定程度上愿意看到自己的作品被转载或使用,只是他们往往希望能够保留一部分版权,比如著作人身权当中的署名权,而并非无序地转载。在这种情况下引入知识共享协议是较为便捷、可靠的一种选择。权利人基于知识共享协议的不同授权模式,以自由的意志选择对使用人的授权范围,这种“保留部分权利”的观念就是知识共享协议的主旨所在,它是一种版权人“主动公示”自己权利界限的方式,为义务人明晰权利人的意图,合理地使用作品提供了清晰的路径。不仅如此,在知识共享协议下,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被授权方,任何人都可以根据共享协议所选择的授权模式对作品进行使用,这也极大地保障了新闻作品的传播需求,也对媒体公共性的构建起到了积极的助力作用。具体来说,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了新闻作品的版权保护与共享现状。首先,文章通过介绍新闻作品的概念与特点以及具体的范围来明确本文的讨论界限。其次,通过对新闻作品传播需求以及版权保护需求的阐释,来介绍新闻作品的使用现状。最后,通过对我国关于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立法现状以及相关的版权许可方式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我国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困境,以此作为本文的问题基础展开接下来的讨论。第二章详细论述了新闻作品适用知识共享协议的可行性。首先,文章先对知识共享许可协议进行了介绍,主要包括知识共享协议的概念和产生背景以及六种不同的基本授权类型。其次,文章从新闻媒体的特点以及版权制度的困境出发,讨论知识共享协议用于新闻作品转载与使用的合理性以及对于版权制度的完善,主要包括对新闻作品公共性理念的契合,对新闻媒体盈利性需求之契合,以及对我国新闻作品版权制度困境的破解。最后,文章从现实运用的层面解读了目前适用知识共享协议的媒体实践,主要包括维基新闻与Flickr网站,其中维基新闻对于知识共享协议的运用体现在开放新闻来源和共享作品成果两个方面,为新闻作品适用知识共享协议提供了现实的论证条件。第三章分析了新闻作品适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实践路径。文章从三个方面出发,探讨了新闻媒体如何使用知识共享协议以及在运用当中应当注意的相关问题。首先,对新闻媒体如何选择知识共享协议授权模式进行探讨,以在实践当中能够实现自己所保留或者开放的权利。本节从新闻作品的特性出发,对文字类新闻作品与新闻摄影和录音、录像类新闻作品这几种新闻作品中比较常见的形式进行分析,探讨新闻媒体对知识共享协议授权模式的合理选择。其次,从新闻媒体运用知识共享协议的现实流程出发进行分析,为媒体的实际运用提出合理化建议。主要包括在进行许可前确定有资格的新闻作品共享许可人,在适用过程中注意新闻作品中的在先权利,以及在适用协议后的撤销问题。最后,对新闻作品适用知识共享协议的相关制度完善进行分析,结合新闻媒体的使用困境与现实顾虑,从设立第三方服务机构、完善司法确认以及开发相应的技术体系三个方面出发,为知识共享协议的现实落地提供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