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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比较围手术期(术前5-7天至术后7-12天)口服腰腿痛颗粒和消炎止痛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术后残留症的临床疗效,并探讨其作用机制,也为临床上中西医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提供一些参考数据。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的方法,取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2014.03-2015.03(彼时“腰腿痛颗粒”尚未应用于临床)因腰椎间盘突出症来我科就诊的50例患者为对照组;2015.04-2016.03(彼时“腰腿痛颗粒”已应用于临床)因腰椎间盘突出症来我科就诊的50例患者为试验组,两组患者均行髓核摘除术,术前和术后常规治疗方案一致,试验组患者在围手术期口服腰腿痛颗粒(山东省文登整骨医院自制免煎颗粒)一天两次,一次一盒和尼美舒利分散片(海南康芝药业有限公司)一日三次,一次一片;对照组患者在围手术期口服尼美舒利分散片(海南康芝药业有限公司)一日三次,一次一片;对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及入院第一天的视觉模拟评分(VAS)和日本骨科协会评估治疗分数(Japanese Orthopaedic Association Scores,JOA)均做平衡比较,;比较两组患者术后第7天、14天、30天、90天的VAS、JOA的改善率,并采用ODI(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评分评估患者功能状态,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 20.0软件进行分析,以均数±标准差(sx(10))表示,计量资料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卡方检验比较,认为P<0.05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P>0.05认为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果:100例患者均很好的完成了试验,并对这些受试者完成了术后90天的随访,两组受试者身高、年龄、体重、病变部位、入院第1天的视觉模拟评分(Visualanalogue,VAS)和日本骨科协会评估治疗分数(Japanese Orthopaedic Association Scores,JOA)进行统计学分析,差异P>0.05无统计学意义,所以两组患者具有可比性。试验组术后残留腰腿痛改善率达100%明显优于对照组的84%,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下肢麻木感的有效率达30%优于对照组的26.6%;术后7天、14天、30天、90天两组患者均采用VAS疼痛评分,试验组患者术后7天、14天、30天、90天的VAS分别是6.10±1.33,4.30±1.88,2.80±1.11,1.50±0.63;对照组分别是6.8±1.43,2.6±0.73,2.1±0.63,1.10±0.33;试验组疼痛度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试验组患者术后7天、14天、30天、90天的VAS与JOA改善率均高于对照组,其中术后第3天、14天VAS评分改善率有统计学差异(P<0.05),JOA评分改善率无统计学差异(P>0.05);术后30天、90天VAS评分改善率无统计学差异(P>0.05),JOA评分改善率有统计学差异(P<0.05):患者术后7天、14天、30天、90天的ODI评分分别是42.50±9.33,32.50±5.19,19.52±3.35,8.50±1.60;对照组分别是40.50±7.33,23.50±3.63,13.50±2.33,7.50±1.53;试验组ODI评分明显优于对照组,P<0.01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1)围手术期口服我院自制的腰腿痛颗粒明显减轻了患者术后残留腰腿痛和下肢感觉异常的问题,提高了患者生活质量,安全有效,值得临床推广。(2)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术后残余症状明显优于单纯西药治疗,口服尼美舒利分散片的基础上加用腰腿痛颗粒效果明显优于单一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