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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中国向社会公众开放接入服务后,开始迅速发展和普及。在1998年5月召开的联合国新闻委员会上,互联网被正式确定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至2000年,“网络媒体”在国内取代“第四媒体”开始广泛使用。 网络媒体具有媒体的传播属性和功能,相对于传统主流媒体而言,它具有更广阔的应用空间。一系列的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将互联网打造成了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它不仅是一个传递信息的平台,更是一个提供多元化服务的平台。互联网使麦克卢汉的经典名言“媒介一人体的延伸”得到进一步的释义。 论文是在中国网络媒体纷纷宣布赢利的情况下准备的。论文首先从网络媒体的发展和特性入手,分析网络媒体的属性,指出网络媒体是一个新兴的媒体,它不仅具有媒介的属性,还具有商务属性、社会属性、娱乐属性、工具属性等。同时,论文在分析对比传统主流媒体的经营方式及特点的同时,力图找出其中的差异,为网络媒体的营利模式提出可能的方向。 论文的重点是对中国网络媒体现有营利模式的分析。论文将网络媒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新浪、搜狐、网易等为代表的综合性门户网站,另一类是专注于某一领域的专业网站,例如新闻网站、娱乐网站、电子商务网站、搜索引擎网站、IT网站、财经网站等。论文对这些网站的经营方式逐一分析,整理出十类营利模式:信息内容收费,网络广告,电子商务,手机短信收费,网络接入,宽带新服务,在线游戏,即时通讯,企业服务及其他模式,并将网络媒体从宏观上按资源的所有权划分为自有资源、分销商资源与代理商资源。互联网开始了从规模经济到范围经济的转变。 论文在最后指出互联网在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并且提出新的营利模式“内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