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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重要物质资源,人类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对土地的利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类对土地利用的范围和强度不断扩大和加深,从而对整个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在此背景下,开展县域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的评价与实证研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为此,本文选择生态比较脆弱的典型区域云南省鲁甸县为研究对象,通过搜集大量的历史图件、政府历年统计数据,综合运用层次分析法及综合评分法,对研究区2000年—2008年间土地利用变化状况以及这种变化对生态安全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鲁甸县土地利用变化分析。本文分析了鲁甸县土地利用类型的结构、数量、区域差异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结果显示:结构变化方面,耕地减少比例由2000年的33.41%下降到2008年的31.44%,减少了1.97%;数量变化方面,耕地面积减少共计2931.7公顷,牧草地面积减少3199.6公顷,其减少数量居首位,与此对应的,林地、园地、建设用地逐年增多;土地利用区域差异方面,乐红乡的农用地和非农用地的变化幅度均小于整体变化幅度,文屏镇和桃源回族乡的农用地和非农用地的变化幅度均大于整体变化幅度;土地利用程度方面,土地利用综合指数值从2000年的229.73下降到2008年的228.76。2、鲁甸县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综合评价。本文基于压力—状态—响应(P-S-R)概念模型框架,按照层次分析方法,构建出一个包含25个指标的区域生态系统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评价标准,从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层次分析法、生态安全综合评分法对鲁甸县土地资源生态安全状况进行了评价。计算得出鲁甸县2000年、2004年、2008年土地资源综合生态安全值,发现这几年间鲁甸县土地生态安全状况虽有改善,但仍处于敏感状态,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原因分析。3、鲁甸县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生态安全对策建议分析。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为实现鲁甸县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以达到其生态安全的目的,本论文从鲁甸县的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安全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该县的自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以便更好地实现鲁甸县土地生态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