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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体的存在价值都是通过信息表现出来。新闻信息作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快速传递深刻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方式。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对新闻信息的交流分享成为重要的环节。与此同时,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发展,新闻媒体的产业属性得到逐步的肯定和承认,新闻媒体融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新闻媒体就如何增加自身的收视率、发行量等进行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这个环节中最为核心的是提高核心产品的竞争力。而就新闻媒体而言,其核心产品就是新闻作品。由此可见,无论是从新闻的价值来看,还是从新闻媒体的发展现实来看,必须重视对新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本文从报社法人之间的新闻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入手,对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第一章是对一系列案件引发的思考,从作者轻身经历的一系列有关新闻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入手,研究分析了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并提出案件凸显出来的法律问题。第二章是新闻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客体。研究分析了新闻、作品以及新闻作品的法律概念。并就新闻作品和时事新闻的概念作出相应辨析。第三章是新闻作品著作权权利问题研究。该章从三个方面对新闻作品的著作权进行分析:一是分析新闻作品的权利主体,明确了新闻作品的著作权可能会被哪些主体所享有,主要包括新闻媒体、媒体从业人员和媒体参与人员。二是分析新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明确这些权利对主体而言的价值和意义。这里的著作权是广义的著作权,因此本章主要从狭义著作权和邻接权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狭义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与新闻作品有关的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与新闻作品有关的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新闻作品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新闻作品的演绎权利以及新闻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新闻媒体相关的邻接权主要是出版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邻接权。三是分析新闻作品著作权归属,即上述主体是如何分享这些著作权权利的。本章主要分析了四类情况,包括法人新闻作品权利归属、特殊职务新闻作品权利归属、委托新闻作品权利归属、人物专访类新闻作品权利归属。第四章是新闻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问题研究。本文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将著作权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严重侵权行为,逐一进行分析。之后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方面分析侵权行为的除外情形。最后研究分析了著作权侵权的损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