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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营作为可持续林业发展的主题,对于森林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尤为重要。我国新时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使林农经营权责利益相统一的一项具体改革,林改后逐步形成了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林业经营形式多样的格局。因此,本研究选取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较为成功、集体林经济发展较为良好的福建省三明市作为研究区域,分析三明市不同的林业经营形式的差异性及综合绩效问题,以期为三明市集体林经营水平的提高,构建林业经营创新体系,推动全国集体林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重要依据。本研究从三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变迁历程出发,基于三明市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特征、自然资源禀赋特征及林改政策发展情况,分析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现状及特征;基于制度经济学和林业经营理论,对不同林业经营形式之间在形成过程、权属、经营管理、资产使用及应对风险及经营主体方面差异性进行分析;再使用SPSS17.0软件,运用主成分分析与多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林农进行林业经营活动、选择不同经营形式的主要因素;利用MAXDEA6.0及Frontier4.1软件,运用三阶段DEA方法,剔除外部环境及随机误差对经营效率的影响,客观测量不同经营形式的经营效率、规模效率、纯技术效率;构建林业经营形式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通过AHP-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评价单户经营、联户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的综合绩效;采用一般描述统计的方法,分析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农户对现行政策存在问题的认知及不同经营形式适宜范围。结果表明,第一,影响农户投入林业经营活动的因素中,打工收入是否为主要收入对林农的经营意愿影响最大且成反比关系;另外,预感林业收入是否会增加、林农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是否为村干部与林农林业投入意愿成正比关系。对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选择意愿,选择单户经营的农户最高,联户经营次之,股份合作经营最低。进一步分析,农户受教育水平、家庭劳动力数量、林地分散程度、林业生产经营情况、林业收入贡献、政策制度等因素在不同统计显著性水平下影响农户的选择意愿。其中,农户的家庭劳动力数量越多、林业生产经营水平越好,选择单户经营的意愿就越强烈。第二,对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经营效率,联户经营最高,股份合作经营次之,单户经营最低。通过第二阶段的SFA回归分析发现环境因素中,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立地条件是单户经营效率提高的有利因素;外出打工人数、林业财政补贴是单户和联户经营效率提高的不利因素,农户受教育水平有助于提高联户和股户经营效率;经营技术水平有助于单户和股户经营效率提高,同时三种形式均存在劳动力和资金投入冗余现象。第三,在AHP-模糊综合评价结果中,综合绩效良好的比例中股份合作经营最高,绩效一般的比例中联户经营最高,绩效较低的比例中单户经营最高。基于以上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林权管理制度,逐步加强合作经营,改进采伐制度、建立和完善林改配套措施等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