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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肺结核病患者约占全国肺结核病患者总数的10%,其中80%都在农村。作为全国最早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的省份之一,河南省新农合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整体运行良好。为切实缓解农村地区肺结核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05年河南省部分县区将结核病纳入新农合制度。此举在全国范围内也属先例。迄今为止,尚未见到关于这方面系统的报道和全面的分析。基于上述,提出本课题研究。研究目的本研究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1)了解河南省结核病纳入新农合制度的具体补偿模式和机制。(2)通过对政策利益相关者进行定量调查和定性访谈,包括政策制订者、结核病防治服务供需双方,分析和评价该项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满意度。(3)对该项政策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建议。研究方法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内容,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1)采用查阅资料、政府文件和访谈,通过比较和分类、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政策进行描述。(2)采取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现场调查和文献回顾相结合的方法,对该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客观分析评价并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1、政策决策。(1)结核病纳入新农合制度符合新农合制度的精神和要求。(2)主要理论依据为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2003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3)结核病纳入新农合制度是以各地新农合试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以及筹资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前提,同时也是当前新农合深入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核病控制工作的需要。它将对现有的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起到一个有力的补充。2、政策执行情况(1)对结核病防治服务供方的影响。①该项政策的实施,增加了结核病防治服务供方的业务收入,带动了当地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了专业水平。②永城市和台前县的结果对比表明:政策实施所带来的效果大小与新农合的覆盖面、机构的形式以及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有着密切关系。(2)对结核病防治服务需方的影响。①有效释放了结核病患者的需求,使得患者的结核病防治服务利用增加,但不排除其中有结核病防治机构诱导服务需求的存在。同时,通过新农合的补偿,减轻了结核病患者的经济负担。②新农合的补偿对降低相对医疗服务经济负担作用有限。(3)对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影响。①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肺结核病人的早期发现、及时诊断和规则治疗。②新农合通过经济杠杆,从机制上规范了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促进了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③永城市和其他两个县区研究结果对比表明:新农合为农村地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与传统媒介相比,它具有覆盖而广、信息表达形式易于信息的反复使用和接受、投入产出比高的优点。3、满意度调查。结核病患者总体满意度较高,达到79.6%。尤其是在参合意愿、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满意度(服务态度、医疗技术、就医环境)方面满意度很高。但对于新农合费用补偿额度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策建议1、进一步完善补偿方案设计。①尽量保持各地区补偿标准的一致性,以确保政策的公平性。②政策调整不宜过分频繁,要确保政策保持相对的连贯性、稳定性。③制定科学、合理的结核病基本医疗服务内容。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范结核病治疗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完善费用控制措施。①制定结核病患者收住院和出院标准。②进一步规范住院病人检查与治疗。③严格把握门诊费用补偿。3、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患者权益放在首位,从制度和机制上进行创新,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4、坚持部门配合,整合资源,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