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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是我国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较大的一种案件类型,其主要争议集中于案件受害人能否获得赔偿、能够获得多少赔偿以及从何处获得赔偿这三个问题。然而,这三个问题却能引发的出无数相关的法律问题,不仅涉及侵权法律关系,还涉及保险法律关系,从而造成了机动车事故纠纷的复杂性和争议性。本文的中心案例是笔者在法院进行毕业实习的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笔者通过阅读相关的资料发现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机动车事故责任与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关系、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性质、强制责任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等方面。但对于两车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性质以及在未投保强制保险的情形下法律的适用情况鲜有涉及。本文首先以现实案例为依托,运用先总后分、逐个击破的方法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尤其是明确本案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性质、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对由本案引发的相关问题进行论述。其次,法律的实用性是其价值的体现方面之一,而法律条文正是其问题研究的落脚点,现行法合理与否,以及其不足之处也是本文的探讨的重点。最后,本文在研究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的过程中,对其相关的概念和原则进行了廓清,在全文中呈现逐步递进的行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