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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民营企业在我国兴起并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企业数量和经济效益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从总体来观察,我国民营企业的自然淘汰率也相当高。究其原因有多方面,但我国民营企业不合理的治理结构是制约企业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公司治理家族化、公司治理的目标不明确、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等。目前,国内对民营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其生命周期、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研究。从这些角度研究民营企业已有一定成就,但对民营企业应该持有怎样的公司治理观的研究依然不完整。本文首次提出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相结合的角度研究民营企业的治理问题,认为应明确民营企业产权主体,建立委托代理制,并由此建立起对代理人实行监控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委托人实现利益最大化及利益相关者分享治理权,同时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是现代民营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克服家族企业弊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要求。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说明了本论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了简述,并阐述了有关民营企业的基本理论;第二章分析了民营企业公司治理制度因素及对我国民营企业治理现状进行了评估;第三章是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分析,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做了界定,分析了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依据;第四章是民营企业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及策略分析,明确民营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让利益相关者分享治理权;第五章是通过典型案例阐述关注利益相关者共同利益是维护民营企业治理机制效率的关键,明确我国民营企业应持有的公司治理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