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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经济评价过程中涉及到卫生和安全以及环境项目时,经常涉及到生命经济价值如何量化的问题,需要对生命价值做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以便与所花费的代价进行比较,得出项目是否值得的结论,或者通过效益与费用的对比分析,选择投资效率最高的项目方案。
本文在处理生命价值这一经济学命题时,把人作为“经济人”对待,而非“自然人”,是从生命过程中的社会经济关系进行考察,反映人一生的经济活动规模,而非人体的经济价值。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两种,一个是人力资本法,以一个人为自己所创造的收入或财富的多少为依据,来确定和衡量其价值的大小;另一种是支付意愿法,社会和个人为得到更长的生命而愿意支付的价格来计算生命价值,根据对支付意愿计算方法的不同,支付意愿法又分为显示偏好法和陈述偏好法。
对项目中的生命价值进行计算时,采用统计生命价值的概念,消除个体之间的差异,以整个项目的生命价值效益作为计算的目标。本文利用人力资本法得出2006年我国人的生命经济价值为191261元;本文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利用陈述偏好法,得出我国人的生命经济价值为43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