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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但是应当看到,当前我国市场的发展还不完善,其中存在许多缺陷。扰乱市场秩序的多种违法行为和消费者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不仅使国家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也直接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主体的利益,给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安定因素。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央国务院整顿和治理市场秩序的要求,加大了监管力度、执行力度,以及与各个行业部门的合作力度,有效地整顿了市场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使经济运行环境明显好转。同时加强了12315申诉举报服务网络建设,使其在调解消费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打击制售假冒伪冒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大力推进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努力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拓展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代化监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监管正由过去监管单一市场主体转变为监管多元化市场主体,由对有形市场监管转变对无形市场监管。这就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进行新的改革和突破,以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强化政府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是完善市场体制的必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加强行政保护已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为论题,本文分三个部分进行全面阐述:第一部分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与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诠释,包括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及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发展及构架、消费者权益的概念及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政府角色。第二部分主要讲述了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政府行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首先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现状进行了阐述,其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政府行为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造成政府行为失灵的原因。第三部分通过对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阐明政府对市场监管的紧迫性、必要性。论述了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政府有3种优化对策:一种是加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和配合,一种就是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职能,第三种就是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层建设提出的改进的方法。本文在学习和借鉴他人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新形势下加强市场监管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且主要体现以下创新:(1)市场监管要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将市场监管纳入行政法制化轨道上来,拓宽监管范围,创新监管方式。(2)加强市场监管,必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一只具有高素质的工商执法队伍,做到秉公执法,执政为民。(3)用“分类管理、距离监管”理念来加强消费者维权体系建设,提高保护消费者的行政效率。(4)从原先的有形市场转移到无形市场的监管工作上来,创造更加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