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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网络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O2O模式电子商务是将线上(on1ine)信息资源和线下(offline)的商业机会相结合,有效的利用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快、普及度高等特点,促进传统经济发展。如今O2O模式已经涉及外卖、干洗、按摩、家政、教育、美容、宠物寄养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多个行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运用手机APP实现多层次的专业化服务,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促进消费,可见O2O模式的未来发展是一片蓝海。但是,在较高速度发展的背后,政府对O2O模式的监管缺位的问题极其严重。虽然,政府在2015年10月出台并实行了新《食品安全法》、相继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O2O模式的餐饮业和打车行业的行为。但是,由于O2O模式的特殊性和信息不对称等外部原因和监管法律不健全、管制和放松管制配合不到位等内部原因,导致政府监管存在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方式落后、监管人员素质不高、多头监管与监管盲区等问题严重,很多企业和个人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了社会公众的利益,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社会公共环境遭到破坏等,如果这样下去O2O模式的发展很难顺利进行。因此,为了促进O2O模式的规范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的权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加强政府监管势在必行。本文的第一章,对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进行了阐述,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的研究背景,阐明了论文的写作内容、写作方法和创新点。第二章,从O2O模式的内容和特点入手,阐述文章写作过程中应用的政府监管理论、政府的监管职能和政府监管目标;对信息不对称理论、不公平竞争理论、管制和放松管制理论等理论进行简单介绍,为后文的写作做铺垫。第三章,从我国O2O模式的政府监管现状入手,着重了解我国O2O模式的政府监管的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实践情况等,然后基于餐饮业O2O模式分析政府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第四章,调查美国O2O模式的发展现状,分析美国比较有代表性的YeLp和Airbnb两个O2O网站的监管经验和教训;总结出了其在立法、监管方式和培养非政府组织监管方面的经验,为我国完善O2O模式政府监管提供借鉴。第五章,提出了完善O2O模式法律和制度、创新政府部门的监管方式、培养综合的监管人才等进一步完善我国O2O模式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由于O2O模式刚刚兴起不久,相关的政府监管法律制度和监管方式的研究和制定也尚处于起步阶段。良好的O2O模式的政府监管环境的建立,不但有助于明确O2O模式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还能推进O2O模式行业的有序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为了保证我国O2O模式能够更好的持续发展下去,政府监管要与时俱进,以促进我国O2O模式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