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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作为一种从香港引进内地的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的不动产管理,其经营与服务模式,自1981年开始,已经走过了37年的历程。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以及物业服务市场的扩大,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没有在双方的磨合与博弈过程中变得更加顺畅合谐,业主对物业企业服务的满意度也没有得到显著提升,双方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依然频发,成为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关切痛点之一。 V物业公司是业内具有较高物业服务水平的企业之一。本文试图以V物业公司及其所服务的住宅社区为例,梳理物业服务企业在向业主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及V企业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指出当前纠纷本质上是企业的物业管理代理行为与业主行使共有权的关系尚未理顺所致。 本文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和共有部分控制权转移分离所带来的权利责任收益变化为主线,从多个角度分析市场主体行为和机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权利和责任关系出现的偏离;归纳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市场的一般性特点及运行现状。虽然近年来广大业主维权意识和对物业服务质量要求都在不断提高,但在权利行使方面仍然面临巨大障碍。物业企业欲想获得健康的市场发展环境和和谐的业主关系,也必须协助弥补当前物业服务市场的缺陷和面临的困局,并主动调整自身的角色定位。物业市场主体之间力量悬殊,客观上需要对强势主体进行制衡。香港立案法团和财务制度设计,为解决企业和业主间纠纷,平衡与制约市场力量提供了借鉴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