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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明确规定,确保每个居民的住房机会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件)提出,建立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较高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的住房供应体系。但是,在此供应体系中,廉租住房的救济范围较小,经济适用房则是面向能买得起房子的中低收入家庭,而实际生活中还存在一个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能租住廉租房的群体,即“夹心层”人群。为了解决低收入“夹心层”家庭的住房问题,国家需要提供租金低于市场价格的租赁住房,即公租房。我国在“十二五”期间预计建设约500万套公租房,虽然中央政府财政预算安排了补助资金,但是其余资金仍需要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方式自行筹集。然而我国公租房建设缺乏多元化融资渠道,并且财税优惠力度很小,土地供应制度不健全,最主要的是缺乏法律制度的稳定性保障。因此公租房建设资金的筹集仍是各地方政府面临的难题。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拥有完善的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为了激励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域外制定了税收减免激励制度、金融支持激励制度、土地出让激励制度等。这些针对民间资本的激励制度应当为我国公租房建设的发展与完善所借鉴。我们应当在坚持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及经济公平原则的前提下,借鉴境外有关激励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法律制度的有益经验,然后结合我国国情完善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进而力图实现每个居民拥有基本居住权的目标。本文整体按照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概述、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域外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的现状考察及其经验借鉴、健全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思路进行研究。除绪论和结论之外文章大体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概述。主要对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作了详细概述,阐述了什么是公租房以及公租房的特征、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基本原则、完善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意义。第二部分是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对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现状进行了考察,并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域外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现状考察及其经验借鉴。主要阐述了域外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现状,然后结合我国国情,归纳出一系列值得我国借鉴的成功经验。第四部分是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健全。主要是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分别从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提出健全我国民间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激励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