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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世纪以后,现代科技与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促使人类文明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与此同时,人类社会也面临着环境破坏和生产急速发展带来的诸多问题。人口数量的迅速增多、严重的资源浪费、气候变暖、大气污染及生态危机等现象对人类的生存环境和未来发展带来了极大影响。对上述种种问题,一大批高瞻远瞩的生态学家们开始思考如何处理人们将要面对的多种问题。国外的环境学专家根据传统伦理思想、价值取向,不断构建出区别于传统伦理的价值体系,有效应对现代人类的生态问题。这些专家以各种环境资源为基础,重新定位人类在自然关系里的位置。被称为“环境伦理学之父”的西方著名环境伦理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其研究观点非常突出。霍尔姆斯·罗尔斯顿作为当代较为著名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的伦理学家,其理论核心主要是自然价值论。罗尔斯顿预想将人类之于自然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构建在自然自身存在的客观价值的条件上。文章将自然价值论作为重点深入探讨的对象,第一章阐述了自然价值论思想诞生的理论环境、科技背景、哲学背景,并且具体地叙述了西方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历程,把罗尔斯顿的思想完全融入到环境伦理学整体演变的进程之中,使我们分析的视野拓宽,以便更好地追溯其观念产生的源头。第二章主要探索了罗尔斯顿自然价值论思想的重要观点及特征。抓住价值这一词汇进行深入剖析,探究出价值是环境伦理学的根本,之后根据这一结论建构自然价值论系统,认为价值较为明显的特点是创造性,本章还论述了自然界具备的十四种价值。并着重研究罗尔斯顿提出的自然价值由工具的价值、自身的价值与体系价值共同构成的概念。结尾论述了自然价值论思想在实践里的运用:在政策措施、企业及个人三方面以证明自然价值的实效性。第三章对于研究罗尔斯顿思想的不足之处进行深入的研究,找出原因。本章还讲述了罗尔斯顿在环境伦理学方面的重要贡献、深刻影响及实际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