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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09-2017年所有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首先利用固定效应模型分别对资产流动性和税收征管对公司技术创新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发现资产流动性提高能够激励企业技术创新,而税收征管的强化却会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资产流动性会从两方面缓解融资约束:资产流动性提高一是会增加企业的抵押价值,从而降低外部融资成本;二是有助于企业必要时以合理价格迅速将资产变现,进而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税收征管对技术创新的多种影响渠道中,占据主导作用的是资金渠道,即随着税收征管的强化,企业需要充分考虑现金流出的数额和时间,研发的资金供给将受到约束,从而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消极作用。接着,又研究了税收征管机制对资产流动性与技术创新两者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得到在税收征管力度越强的地区,企业资产流动性与技术创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越强。这主要是由于资金对技术创新确实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税收征管力度更强的地区,企业的资金约束更大,其技术创新行为对资金的敏感度更高。此时若企业的资产流动性提高,外部融资成本降低,可以更明显地激励企业做出技术创新的决策。最后还将不同产权类型的企业分组分别研究资产流动性、税收征管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发现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存在明显差异:在资产流动性激励技术创新以及税收征管增强企业资产流动性对技术创新的正向关系方面,非国有企业表现得均比国有企业更加敏感,这表明相较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有更高的融资成本,面临着更高的融资约束,因此资产流动性降低外部融资成本后,对其从事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强烈。而关于税收征管对技术创新的消极影响,却是国有企业要高于非国有企业。这可能是由于在应对具有刚性金额和时间的强制性税收时,相比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更加保守和谨慎,所以更大幅度地削减了对技术创新的投入。本文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资产流动性、税收征管与公司技术创新的研究成果,而且通过实证结果表明在我国不断强化税收征管力度的过程中,资产流动性的保证对于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资产市场,确保企业用资产融资的便利性,进而促进技术创新;还需增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一定程度上降低税收征管对技术创新的负面影响。此外,在对产权不同的企业进行创新激励时应该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