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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者,是我国特定社会制度下,经济发展的产物。作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群体,农民工问题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心,不仅给予了其政策上的倾斜保护,同时给予了就业方面的指导与扶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民工的待遇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作为弱势群体,由于其自身素质的局限性、城乡二元户籍体制的约束性、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法制宣传的不到位以及培训制度的缺失等原因,导致了劳动权益的受损。在法律救济方面,农民工往往缺乏法律意识,容易采取不当私力救济,从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和负面的社会影响。怎样保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是一个长久的话题,必须从各方面加以规范和约束。
本文详细解析了“农民工”这个庞大而又特殊的社会群体。从其概念入手,融入专家观点,穿插社会背景,查阅最新数据,全面总结了农民工形成、发展的各个阶段。针对农民工的就业现状,分析就业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其社会地位给予了肯定。本文的创新点是对“权”、“益”、“劳动权益”、“农民工劳动权益”层层递进进行剖析,指出了农民工享有的法律赋予的权利与现实问题之间的冲突,如:休息权遭受侵犯、休假权得不到保证、职业安全权得不到保障、报酬权受到损害、福利权和社会保障权缺失等。文章结合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等学科分析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的原因,并且集中影射到法律制度的不足当中。这样从分散到集中,最终汇集到一个法律点,结合利用法学和其他学科的交叉关系,提取精华,繁衍理论。最后,文章提出了完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并从各个方面进行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体系的构建,不但对现有保障性法律法规提出了修改建议,且加强了公共行政组织的职能,同时加大了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以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文章更建设性地提出建立“政府、工会、社区”三位一体农民工劳动权益网上服务系统,编织了一个对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具有干预性、服务性、协调性、统一性的保护网。把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网罗在大网之中,这样,既减少了农民工因就业的流动性、盲目性,所造成的用人单位的不必要的损失,又使得其自身权益享有法律保护,更易于法律救济。农民工作为一支社会建设大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只有切实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才能使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建设、法制建设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