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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全球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焦点。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如何发挥其资源配置功能,来控制或减缓环境污染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如何发挥其资源配置功能,来控制或减缓环境污染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1995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级金融机构在信贷的发放和管理过程中要审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积极贯彻和落实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这是我国第一次将环保因素纳入到信贷政策范围内,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绿色信贷制度。我国绿色信贷制度已经实施了十余年,如何正确的认识和评价绿色信贷的实施效果,实际上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绿色信贷对我国环境保护发挥了多大的作用?绿色信贷是否能够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改善程度如何?我国长效的绿色信贷投资机制是否已经建立?这些问题仍需要我们回答。通过解答这些问题,评价我国绿色信贷的制度实施效果,并且分析绿色信贷制度存在的不足,为完善我国绿色信贷制度提供现实的理论依据,对下一步我国绿色信贷制度发展及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基于此,本文从宏观层面,以我国工业废气排放量作为衡量我国环境质量的变量,利用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分析环境质量对绿色信贷冲击的响应路径以及绿色信贷对环境质量冲击的响应路径,以研究我国绿色信贷制度的实施效果。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的绿色信贷对环境质量虽然有改善的作用,但是改善不显著且没有持续性;我国也没有形成持续的长效绿色信贷投资机制;我国绿色信贷制度实施效果不尽人意。绿色信贷制度缺乏激励机制,尚未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组织体系,缺乏相应的执行标准,外部监督机制的缺失,以及绿色信贷工具单一是阻碍我国绿色信贷制度实施的主要原因。最后提出建立绿色信贷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绿色信贷组织体系;建立绿色信贷制度执行标准;建立绿色信贷监督体系;进行绿色信贷产品的开发与创新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