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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价格联盟是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它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也对一国的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世界各国(地区)在各自的反垄断法中都对它规定了非常严格的法律责任。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横向价格联盟现象频频发生,而且几乎都是堂而皇之地组织,但却很少看见政府或行政机构对其给予处罚。因此,有必要反思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制度,通过比较,找出与其它国家(地区)相比不足的地方,提出适合我国的立法建议。本文主要是根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进行论述的。 全文除前言和结语外,正文部分共分四章。 前言通过列举我国近几年来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横向价格联盟案例,并提出问题。 第一章笔者主要是从理论上对横向价格联盟进行分析。第一节从“横向价格联盟”的定义出发分析横向价格联盟所具有的特征;第二节则主要是介绍横向价格联盟的适用原则——本身违法原则以及横向价格联盟的构成要件。 第二章主要概括了我国目前存在的横向价格联盟的主要形式,并对其中的特殊形式即行业自律价着重进行了分析。指出横向价格联盟的巨大危害,进而提出治理横向价格联盟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第三章笔者选取了横向价格联盟规定中较有代表性的美国、德国、日本、欧盟、及我国台湾地区,分析了它们有关横向价格联盟的法律规定。从横向价格联盟的执法机构、横向价格联盟成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横向价格联盟的适用除外制度几个角度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了其中可以为我国借鉴的成份。 以上三章也就是笔者进行分析问题的章节。 第四章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指出了目前我国在横向价格联盟立法上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提出了我国可以借鉴的其它国家(地区)的经验,进而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立法建议。这也是笔者解决问题的一章。 结语部分对整篇论文的思路和逻辑进行梳理,再次强调本文所提出的观点,指出本文写作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