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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要实现这一总目标,就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说明“政府执行力”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密切联系,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必须提升政府执行力。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府,是国家各项政策的最终贯彻者和执行者。在当前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乡镇政府执行不力、执行效率低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所谓乡镇政府执行力,是指乡镇政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既定目标的内在力和集合力。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不断加强和提升政府在治理各项事物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执政能力、领导能力、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监督能力等各种能力,从而实现国家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提升乡镇政府执行力两者之间是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提升乡镇政府执行力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生动力和关键环节,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提升乡镇政府执行力的目标导向和理念先导。所以说,乡镇政府执行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政府治理是否有效,也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能否实现。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出发,以X县T乡这一微观视角对乡镇政府执行力存在的机械执行、选择执行、应付执行、象征执行、替代执行和附加执行等六大类问题进行了梳理,并从执行要件、执行主体、执行客体、执行资源和执行机制等五个方面分析了影响乡镇政府执行力的主要因素,最后从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探寻了提升乡镇政府执行力的现实路径,即强化执行主体,培育执行文化;培植多元主体,实现乡村善治;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权责统一;规范制度设计,强化制度保障。在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提升乡镇政府执行力,强化执行主体是关键,优化资源配置是重点,规范制度设计是保障,实现乡村善治是目的。总之,提升乡镇政府执行力,涉及资源重新配置、体制机制改革等多个方面,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等多方协调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