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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两河流域拥有人类历史上古老的文明之一,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都高度发达,留下了大量的历史资料供后人学习。但由于古代两河流域是典型的父权制社会,现存的资料记载都是以男性为主体,关于女性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但女性同男性一样都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女性为视角来看待古代两河流域的婚姻问题,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当时的社会状况。乌尔第三王朝时期和古巴比伦时期是古代两河流域文明高度发达的两个代表时期,这两个时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都十分的繁荣,分别颁布了著名的《乌尔纳姆法典》和《汉穆拉比法典》,从法律的角度明确规定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此外,通过考古发掘,也出土了大量的相关的婚姻文书,展现了女性在实际的婚姻生活中的形象,充分的文献资料为研究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因此本文选取这两个时间段,通过分析这两个时期婚姻中的女性初步探析整个古代两个流域的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本文以结婚和离婚两个角度为根本出发点,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古代两河流域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进行分析,试图通过研究明确两河流域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首先,通过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的法典和实际婚姻文书,初步得出女性在婚姻中处在从属的弱势地位的结论;然后,总结古巴比伦时期女性在法典和其他泥板文献中的特点,找寻在这一时期女性在婚姻中地位的变化;最后,总结前两部分的内容并分析原因,最终得出结论:在古代两河流域,女性在婚姻中处于从属的弱势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婚姻中的女性的地位尤其是经济地位还是逐渐有所提高的。这是国家维护婚姻制度,保障社会稳定的结果,也是文明进步,社会向前发展的必经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