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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问题近十几年来一直是国际会计前沿中一个极富挑战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公允价值己经逐渐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等国家会计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我国,自1997年公允价值首次出现在在具体会计准则中以来,公允价值也成为了我国备受瞩目的一个会计问题,人们开始纷纷讨论这样一种新的计量属性是否适合在我国应用。然而随之而来的许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造假案使得官方和理论界人士不得不对公允价值的应用采取真实和谨慎的态度,在有些准则中甚至明确回避了公允价值的计量。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步伐的加快,在国际上对公允价值会计的研究已由是否需要采用转向了如何运用的时候,再选择回避公允价值的作法己明显不合时宜。因此,在2006年2月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增加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在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也得到了全面的体现。但这是否表明公允价值将会在我国实际中得到全面的应用呢?我国是否具备了全面采用公允价值的土壤呢?本人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带着这样的问题,选择了本题作为我的硕士论文。
本文分为三部分。首先,分析了公允价值的涵义、公允价值与其他几种计量属性的关系以及确定方法。接着,本文介绍了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应用现状,本文大体把其划分为三个阶段:提倡应用公允价值阶段、回避应用公允价值阶段以及重新应用公允价值阶段,并具体分析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应用的规定。从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应用的规定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应用采取了适度和谨慎的态度,其适用范围比国际会计准则的更窄、限制更严,而比旧准则又更加灵活和适用。最后,本文通过对我国客观存在的经济环境的考察,从会计信息需求者和供给者的角度分析了谨慎应用公允价值的原因。得出,在当前,对于我国企业和会计界还不太熟悉的公允价值这一在西方正积极推广的计量属性,我们应加强研究,谨慎应用,先试点而后逐步展开的结论。并对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全面应用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