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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国实施了以住房分配货币化和住房保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住宅制度改革,这一改革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业也因此逐渐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不仅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之一,而且是满足民众“安居”要求的基础。要使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一方面要有完善的市场机制,另一方面要有有力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控。那么对政府而言,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哪个更有效呢?显然对此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见和现实意义。本文从三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进行了对比研究,首先分析了货币政策对房价的传导机制以及财政政策对房价的传导机制,对其传导机制进行了比较;接着本文对我国房地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践回顾,对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比较;然后根据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房价的调控机制,并且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选择了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代理变量,房地产税和公共财政支出作为财政政策的代理变量,商品房价格,房地产建筑成本以及房地产存量作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代表变量。通过建立对成本、房地产存量、中国房地产价格、个人可支配收入与各货币政策以及财政政策代理变量的VAR模型,分析变量间Granger因果关系,模型稳定性与脉冲相应函数等,证明在对房地产价格调控效果从大到小排列为货币供应量,公共财政支出,利率,房地产税。从滞后期来看,从短到长分别为货币供应量,利率,公共财政支出,房地产税。在我国目前最有效的调控工具为货币供应量,效果较差的工具为房地产税。本文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创新,第一是是本文在理论部分,利用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决定这四类工具对需求影响大还是对供给影响大,最终得到利率、货币供应量、财政支出、房地产税对房价的调控方向。第二是将利率、货币供给量这两种货币政策工具和公共财政支出、房地产税这两种财政政策工具纳入一个模型分析框架,分析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对房价调控的有效性。根据实证结果分析在我国货币政策还是财政政策对房价调控有效,哪类工具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