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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验表明,体育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体育发展、体育社会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在体育社会组织大发展、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大背景下,体育社会组织作为与市场体系和政府体系并列的第三体系迅速发展起来,体育社会组织在解决政府和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上失灵这一问题作用越来越凸显。本论文针对这一问题,对中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进行了研究,试图对体育社会组织在新的历史时期进行合理的定位以及为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方向,为加快政府调整行政组织结构,培育和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提出一定的启示。通过相关理论研究得出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现状,即“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政府的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体育社会组织有较强的服务性和自律性。同时本文在AHP的基础上构建政府职能向体育社会组织转移的理论模型,并且采用比较分析法,运用五个阶段的个案数据作为决策层,提出两个基本假设。理论评价模型中采用专家调查法建立判断矩阵,确定赋值权重,最后在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推理出两个基本假设的正确性,得出转移并且转移了多少的结论。由此作为背景探讨当前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和其他方面,分析其不足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本文提出在政治方面要重新定位二者角色,建立合作互利关系和厘清政府和体育社会组织的各自职能边界;经济方面不仅要建立资金政策扶持机制,而且要尽快培育枢纽型组织,推动建立孵化基地;在文化方面要努力树立“大体育文化观”和加强体育文化传播和推广工作;在制度方面一是要完善运营监管和监督机制,二是要推进“能进能出”式的开放性改革;其他方面则是将培育专业性、职业化的体育管理人才和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承接能力作为重中之重,以此来促进体育社会组织更好的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