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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我国步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税费制度的第二次重大创新,其根本目的是彻底解决增值税与营业税共存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营改增”理论上能够消除建筑施工行业的重复征税现象,降低行业税收负担;从实务角度认为,目前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外部环境不太规范,导致建筑施工行业很难取得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取得砖瓦石灰、商品混凝土等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的简易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只能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增值税税收负担增加。本文以A建筑施工企业为研究对象,主要探究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问题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旨在探究“营改增”是否降低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以及在“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减低企业税负。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查阅相关文献,并对增值税税负原理资料进行整理;采用案例分析法,选取了A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实例研究,探讨“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带来的影响;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法,通过分析A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方面的销售额、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测算了“营改增”可能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造成的影响,为提供相应的对策奠定了基础。本文通过对A建筑施工企业2016年第三季度的应纳增值税和将应税销售额折算成原应纳营业税对比发现,“营改增”确实能够降低建筑施工企业3%的流转税税负;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合理应对本次税制变革,合理进行相应的筹划,可以解决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