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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投资活动的迅猛发展,双边投资条约的数量迅速增加,截至2012年末,全球双边投资协定已经成为国际上公认的保护国际投资活动最有力的国际法措施。长期以来,中美两国作为重要的贸易投资伙伴,有着较髙的依存度,但中美之间却没有签订双边投资协定。主要原因在于,两国在市场准入这一核心议题上,就是否采用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没有达成一致。但是2013年7月11日,在进行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过程中,中方宣布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并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谈判基础。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不仅是中国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机遇,也是一次严峻的挑战。 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历史背景。 第二部分,分析了此次中美双边协定投资谈判的现实意义,以及市场准入问题对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理论意义。 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趋势——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中美两国对于新趋势的一贯立场,以及中国在上海自贸区建设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的新突破。 第四部分,在分析了建设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对我国的意义和挑战的前提下,提出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