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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fairness)是指个体投入与产出间的均衡,包括客观的个人收益和主观的个人判断。而自我中心偏差(Self-centered deviation)是指个体会不自觉地夸大自己在某件事情中所起的作用,以便于自己在博弈中更有利的倾向。研究范式为测量公平偏好的典型范式—最后通牒博弈(UG),即分配者提出资源分配的方案,接受者有权接受或拒绝它。如果接受,则按该方案分配;如果拒绝,则二人一无所获。研究基于平等原则和均衡原则,以60名大学生为被试,在高、低贡献率的条件下,先考察不同社会价值取向的大学生作为分配者的公平决策行为,再研究其作为接受者对按劳分配、平均分配、不公正(10%)、超公正(90%)四种分配方案的接受情况,进而分析亲社会者和亲自我者公平行为的特点以及验证大学生公平决策中的自我中心偏差的存在。结果表明:(1)在低贡献率条件下,被试提出平均分配方案的概率显著高于按劳分配方案;在高贡献率条件下,被试提出按劳分配方案的概率显著高于平均分配方案;(2)不同的社会价值取向类型对公平决策行为不产生显著影响;(3)被试对平均分配方案的接受率显著高于其他方案的接受率;在低贡献率条件下,被试对按劳分配的拒绝率显著高于其他方案的接受率;被试对不公正方案的拒绝率均高,但不存在显著差异;在低贡献率条件下,被试对超公正方案的拒绝率是高贡献率条件的两倍,但差异并不显著。结果说明,在涉及投入与产出的权衡时,个体综合运用均衡原则和平等原则进行分配。在低贡献率条件下,个体倾向平等分配;在高贡献率条件下,个体倾向均衡分配。个体对公平原则的选择更多是依据不同条件下个人收益的大小,说明大学生在公平决策中存在利己的自我中心偏差。无论贡献率高低,不同价值取向的被试都倾向拒绝同时违背均衡和平等原则的方案,对按劳分配、平均分配方案的接受度最高。表明公平原则在人们的公平行为中起到重要的作用。